首页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五十九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