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3. 第九章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清算、托管、付息、转换股份等行为,根据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