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五章 发行与承销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发行与承销 第三十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佣金、费用及利息的处理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