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发布的关于“三北”工程补助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