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建立“三北”工程建设进度调度制度。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每月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等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情况,并同步上传资金支付等资料。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对项目单位填报情况和上传资料做好审核。
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度在“三北”工程区内实施的相关生态项目建设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应将其负责的在“三北”工程区内实施的相关生态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报送国家林草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