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修订和修正
修订或修正本公约的会议,可由“海协”召开。
经不少于三分之一缔约国要求,“海协”应召开本公约缔约国会议,修订 或修正本公约。
凡在本公约的修正案生效之日以后交存的任何批准、接受、认可或加入文 件,除非已在文件中表示相反意愿,便应视为适用于修正后的本公约。
修订或修正本公约的会议,可由“海协”召开。
经不少于三分之一缔约国要求,“海协”应召开本公约缔约国会议,修订 或修正本公约。
凡在本公约的修正案生效之日以后交存的任何批准、接受、认可或加入文 件,除非已在文件中表示相反意愿,便应视为适用于修正后的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