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7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遇局面

当两艘机动船在相反的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各 应向右转向,从而各从他船的左舷驶过。

当一船看见他船在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并在夜间,能看见他船的前后桅 灯成一直线或接近一直线,和(或)两盏舷灯;在日间,看到他船的上述相应形态 时,则应认为存在这样的局面。

当一船对是否存在这样的局面有任何怀疑时,该船应假定确实存在这种局 面,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