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
2013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控制,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 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
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
(二)
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规范生鲜乳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严格生鲜乳检验检测和运输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自建自控奶源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强对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产品检验情况的检查。加强乳制品流通监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和抽检,公布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及产品名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违法行为,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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