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2003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0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西太平洋地区宣布成为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区域,标志着我国已达到无脊灰目标。实现无脊灰目标,仅仅是消灭脊灰…

一、 目标

(一) 总目标 (二) 分目标 1. 以乡镇为单位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 2. 急性弛缓性麻痹(以下简称AFP)病例流行病学与实验室监测各项指标持续保持在WHO无脊灰证实标准以上; 3. 具备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的能力。 4. 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脊灰野病毒及其感染或潜在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封存与安全处理工作; 5. 按期递交消灭脊灰年度进展报告。

二、 技术策略和措施

(一) 提高并维持高水平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 1. 做好儿童出生报告、登记工作,努力提高建卡(证)率 2. 改进免疫服务形式,增加免疫服务次数,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3. 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常规免疫服务工作 4. 在做好脊灰疫苗基础免疫的同时,抓好加强免疫工作 5.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科学评价常规免疫工作状况 (二) 继续对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开展高质量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1. 科学调整强化免疫策略,合理确定强化免疫范围 2. 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强化免疫活动工作质量 (三) 进一步完善AFP监测系统,维持高水平的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工作质量 1. 加强AFP病例报告工作,落实主动监测技术措施 2. 加强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的采集,提高脊灰病毒型内鉴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加强高危AFP病例特别是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的调查与处理,提高AFP病例诊断和分类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加强AFP监测系统的监督评价,提高和保持监测工作水平 (1)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 (2) 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达到80%以上; (3)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80%以上; (4) 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80%以上; (5) AFP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达到80%以上; (6) 省级实验室28天内完成AFP病例粪便病毒分离及时率达到80%以上; (7) 未采集合格粪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80%; (8) 阳性分离物在14天内送国家脊灰实验室的及时率达到80%以上; (9) 省级对聚集性高危病例和临床符合病例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10) 对所有AFP病例进行最终分类的及时率达到100%; (11) 国家脊灰实验室7天内完成省级脊灰实验室送达的阳性分离物型内鉴别的及时率达到80%以上; (12) AFP病例麻痹60天内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及时率达到80%以上; (13) 需进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阳性分离物应在完成病毒型内鉴别后14天完成序列检测; (14) 国家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对临床符合病例的复核率达到100%。 (四) 加强对脊灰野病毒及其感染或潜在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封存和安全处理工作 (五) 及时发现、处理脊灰野病毒输入和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的疫情 (六) 及时完成消灭脊灰年度进展报告

四、 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消灭脊灰工作的领导 (二) 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消灭脊灰工作 (三) 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计划免疫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 完善冷链建设、补充和更新机制,为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五) 加强科研工作,为制定消灭脊灰的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六)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争取对消灭脊灰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