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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2003年) 五、

五、 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法律政策体系和管理程序,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5000万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目标要求,规范生育保险管理,保障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积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35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