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2003年)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适用办法(2003年) 任何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算20个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当日或者之后届满,并且申请人届时尚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均适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任何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自优先权日起算20个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当日或者之后届满,并且申请人届时尚未完成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均适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