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初任培训突出适应性,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1年内接受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总揽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每个部门至少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和与本职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培训要注重前瞻性,每年由人事部提出培训科目,供各地、各部门选择。各地、各部门的人事部门要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方面的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