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中译本)(202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相关领土内已经或将要生效的关于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的工人补偿和关于向死亡或残疾工人所赡养人提供抚恤金的任何法律或规定,均应同等适用于被征用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和自愿工人。
在任何情况下,雇佣任何工人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任何部门都有义务保障因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而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的生活,并采取措施保障因工致残或死亡的该工人实际赡养的任何人的生活。
相关领土内已经或将要生效的关于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的工人补偿和关于向死亡或残疾工人所赡养人提供抚恤金的任何法律或规定,均应同等适用于被征用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和自愿工人。
在任何情况下,雇佣任何工人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任何部门都有义务保障因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而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的生活,并采取措施保障因工致残或死亡的该工人实际赡养的任何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