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各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组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或者委托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12328服务中心),具体承办12328电话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
各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12328电话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12328电话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2328服务中心依据本办法规定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12328电话的呼叫受理、业务转办、跟踪回访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