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以下简称12328电话)管理,保障12328电话畅通高效运行,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 第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对12328电话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12328电话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12328电话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组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或者委托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12328服务中心),具体承办12328电… 第七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12328电话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并将12328电话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经费,以及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八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12328电话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12328电话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12328电话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 12328服务中心应当建立12328电话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