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04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4号(2010年)
- 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2007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食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
本细则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厂房(场所)、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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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2014年)
-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的批复(2001年)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