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第四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反社会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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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2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