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切实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家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作用,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文件精神,以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为核心,强化政银企社合作及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和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管理和金融创新,全面做好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金融服务工作。立足银行业金融机构定位和自身优势,主动对接、积极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重大政策有效落地、金融风险有效防范,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年)
- 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2011年)
-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0年)
-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