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各监管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为稳妥推进《资本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求
(一)
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分别计算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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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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