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邮政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消费者申诉,促进邮政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处理消费者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申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申诉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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