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指根据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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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99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2012年)
-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1年)
-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