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要求,从2009年起,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落实文件精神,经商供销总社,现将中央财政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9年中央财政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发展。
(一)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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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06年)
-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2010年)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的复函(2002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8月)
-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