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要求,从2009年起,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落实文件精神,经商供销总社,现将中央财政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9年中央财政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发展。
(一)
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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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
-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2019年)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年)
- 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23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6年)
-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