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增强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预算管理条例》和《中央财政专款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
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农业基本支出等资金或经费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的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2008年)
- 出入境交通工具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1年10月17日)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2月3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