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2021年)
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在符合市场准入政策的前提下,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
一、 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年第29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中的产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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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2年)
-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2000年)
-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
-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