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年)
说 明
一、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二、
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三、
外商投资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投资,应符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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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关于共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年)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3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2018年)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20年)
-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2005年)
-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