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铁路行业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加强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用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运用范围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段管线等线路。
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车型目录见附件1。
第三条
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工作应当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相关任务,坚持锚定目标、严格标准、统筹实施、强化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政府主导作用,以设备更新换代推动铁路行业转型升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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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06年)
- 财政部关于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2012年)
-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2002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 光荣院管理办法(2020年)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