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认定标准(2007年)
一、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一)。
2、
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二)。
3、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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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
-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197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批复(2012年)
-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0年)
-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