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
为了适应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科技部对所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对《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暂行规定》等7件规章予以废止,对《发明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3件规章宣布失效(见附件1)。
二、
对《大型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等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1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2)。
附件:1.
科学技术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201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1999年)
-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2年)
-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2019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8号(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