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执行刑罚,规范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计分考核罪犯是监狱按照管理和改造要求,以日常计分为基础、等级评定为结果,评价罪犯日常表现的重要工作,是监狱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基本尺度,是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基本手段。
第三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应当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坚持依法严格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考核和集体评议相结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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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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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2018年)
- 水利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国管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