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南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民政部关于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2年)
-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04年)
-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