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和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
第三条
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年)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999年)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在广东地区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汽车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