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和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
第三条
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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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2017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1989年)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2015年)
-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
-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2025年)
-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