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适当加强中央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主要内容
(一)
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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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2月19日1)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3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2012年)
- 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