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2017年)
-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2017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16年)
-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16年)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2016年)
-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年)
-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 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年)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本方案。
一、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政治和社会建设,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
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应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
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当地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
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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