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99年12月9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3号发布,根据2018年3月6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
-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98年)
- 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