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年)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6年3月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2010年3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中医药局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2014年)
-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