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年)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6年3月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2010年3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2年)
- 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2012年)
-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0年)
-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2014年)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22年)
-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
-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