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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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年)
- 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08年)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