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6年)
各省(区、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按照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截止到2015年底应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共计43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气象局
2016年7月13日
中国气象局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标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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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2022年)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2012年)
-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
-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