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
- 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权益,保护和监督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是指接受母婴保健服务的公民或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所进行的医学技术鉴定。
第三条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鉴定,保守秘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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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2017年)
- 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017年)
- 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2000年)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8年)
- 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
- 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