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2000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南省承办2029年第十六届全国运动会的函(202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