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2016年)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科学建立和管理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互联网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行装、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二条
能够提供符合《网拍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有意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业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入库的,应当提交入库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
申请入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保障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安全、便捷、有序进行的信息系统、硬件设备、资金及人员等,且服务质优价廉。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2023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2013年)
-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年)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