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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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2014年)
-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张建宗等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肯尼亚共和国联合公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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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