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20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 修改第一级案由2个

1. 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六部分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
2. 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为“第七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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