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2020年)
为公正审理案件,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 加强适用保全措施
1.
对于侵害或者即将侵害涉及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热播节目等知识产权以及在展会上侵害或者即将侵害知识产权等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行为,权利人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2.
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既申请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又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及时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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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
-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20年)
-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