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激励和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面提高全体人民的健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20至59周岁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人群。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上述人群按照《标准》的锻炼项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达标测试。
鼓励和提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本《标准》所列锻炼项目以外的其他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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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2001年)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
- 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200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