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6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2013年)
-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2013年)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7年)
-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条
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
(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
(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第三条
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第四条
新食品原料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性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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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年)
-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2014年)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厦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