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2019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文如下。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维系着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是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写下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2.
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要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不懈追求,着力扎紧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引导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09年)
-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
-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