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涉及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事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党内法规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实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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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年)
- 水利部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197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4年)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