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快速发展,为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教育公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继续教育规律、适应在职学习特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加强内涵建设,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需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0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13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3年)
-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年)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2004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