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12年)
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时废止。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lhj/hjzspfbz/201112/W020111222566521145325.pdf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199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
-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