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监管方式转变,做到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
(一)
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关注其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等;加强对直销员招募活动的监管,关注招募主体、招募对象和招募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以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发展直销员的条件;加强对直销培训活动的监管,关注直销培训员是否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和方式是否合法;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关注退换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直销产品是否超出产品核准范围,是否有夸大或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情形;加强对计酬行为的监管,关注计酬奖励制度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5号(2018年)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 节能监察办法(2016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2006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2014年)
-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6年)